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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粤深联合基金申报通知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08-06

龙华分院,各科室,一、二门诊部:

2021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仔细阅读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一)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一)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二)年龄不超过35 周岁[即1986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38 周岁[即1983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须在系统上传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三)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3。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2021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下同)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制

  2.申请人已获得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2项的,不得申报。

  ()科研诚信要求

  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三、申报时间节点

1. 伦理提交时间节点: 2021年8月23日下班前将伦理材料(一式一份)交到行政楼614办公室

2.网上正式填报及科研科形式审查时间:2021年9月1日

3. 无账号的项目负责人请将姓名,邮箱,手机发送到科研科刘斐渊的OA邮箱。科研科开通后有链接发送到指定邮箱,请各位在自己的邮箱激活即可使用。


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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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申报通知.docx

伦理材料 (3).zip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申报指南.pdf

粤深联合基金-粤港合作项目.pdf

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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