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调研组莅临深医开展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调研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2-12-12

2022年12月1日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该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减轻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为考察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的进程,深圳市医保局副局长沈华亮率调研组于近日莅临深圳市人民医院进行实地调研工作。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耿庆山,总会计师戴斌带领物价医保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收费处、门诊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接待来访调研组一行。

耿庆山院长首先对沈华亮副局长一行的莅临指导表示欢迎,随后陪同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门诊结算窗口、自助机支付、政策宣传情况等。双方就门诊共济的改革工作和医院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沈华亮副局长强调,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省出台文件统一标准和要求的重大改革,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力抓好落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窗口的人员培训,做好政策解答。

深圳市人民医院对于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的实施十分重视。为保障深圳市人民医院门诊共济政策和门诊诊查费支付标准调整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深圳市人民医院物价医保部联合信息技术部、财务部在前期进行了密切沟通和多次系统测试,确保HIS系统按上级部门要求准确调整门诊诊查费设置,并在门诊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动画,在咨询窗口前摆放宣传易拉宝和宣传手册,保障就诊患者了解知情相关政策。

同时,物价医保部还组织召开了线上专项宣讲培训会,对全院重点部门及科室兼职物价医保管理员、科室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和门诊诊查费支付标准调整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和交流答疑。深圳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的前期准备和政策落实得到了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今后,深圳市人民医院将在市医保局的指导下,继续通过各种优化措施,有效地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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