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院“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的最新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等防控措施的通知(第5版)的要求,现将适度调整我院“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等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1、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就诊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出具结果。
2、急诊患者和到呼吸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就诊的患者: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同步核酸采样(如有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无需再核酸采样),先采样后诊疗(急救患者先抢救后采样);如患者就诊当天有采样禁忌症的,医生应在门急诊病历记录;患者就诊结束后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即可离开。
3、普通门诊患者: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如无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需同步核酸采样(如有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无需再核酸采样),患者就诊结束后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即可离开。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住院,住院病区的患者和陪护人员每7天检测2次(每次检测间隔2天以上)。
5、血液透析患者(其中新收治的血液透析患者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每7天检测2次(每次检测间隔2天以上)。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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