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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放射诊断质控中心关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放射学检查流程与诊断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0-02-19

己亥末,庚子初,荆楚三镇时疫渐起,蔓及华夏,波及海外。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被证实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该病毒可以通过飞沫、接触等方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新发呼吸系统传染病,具有起病隐匿、传染性强、传播快的特点。该病确诊的金标准虽是病毒核酸检测,但影像学检查作为一线技术,在病变检出、性质判断、累及范围和诊疗评价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放射学诊断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规范的CT和X线检查流程与诊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筛查、早期诊断、疗效评价和降低在放射科内的传播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以及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放射学诊断(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专家推荐意见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传染病影像技术专业委员会专家共识协作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的影像学检查与感染防控的工作方案(《临床放射学杂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放射科)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检查与诊断流程”的建议(四川省放射医学质控中心),深圳市放射诊断质控中心拟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放射学检查流程与诊断,协助市各级医疗机构放射专业医务人员的影像检查与诊断工作。供全市各医疗机构放射专业参照执行。


深圳市放射诊断质控中心【2020】1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放射学检查流程与诊断标准(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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