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各科室,一、二门诊部,龙华分院,坂田院区:
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已启动申报,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一、申报资质
1.面上项目
(1)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 项;
(3)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2.杰出青年
(1)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0 周岁[即1982 年1 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3)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4)不属于杰青指南中限项申报的情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粤港澳地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1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以上的;
4.申请人2021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5.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本年度申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有申报总数限制,医院限申报19项,广东省杰青项目不设申报总数限制。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为限项申报项目,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在7月21日下班前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一份交到科研科614房间,通过限项评审的项目方可进入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杰青项目可直接在系统中填报。
伦理材料等初审通过后科研科统一通知受理。
科研科
2785
【收藏此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