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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市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0-04-17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市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

深卫计医政〔2017〕209 号


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医院:

为提高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住院就医感受,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函〔2016〕306 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间手术的概念 

本文所称的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 1 日(24 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

二、日间手术试点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眼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为我市日间手术的首批试点医院,各试点医院应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前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他市、区属三级甲等医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

三、日间手术的管理

各试点医院应成立日间手术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院日间手术工作,组长由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物价医保科、质控科、院感科、人事科、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日间手术的科室应指定专人辅助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日间手术工作。 

试点医院应制定完善日间手术管理制度,遵循医学客观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日间手术实施方案,严格掌握日间手术病种、术式及出入院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参考以下模式组织开展日间手术,做好围手术管理和预约、随访工作:

(一)分散设立各临床专科日间手术病床,由各临床专科对各科室日间手术进行直接管理。

(二)建立日间手术病房,对全院日间手术进行集中管理,手术室与其他住院病人共用。

(三)设立含有独立的接待室(含出入院登记和收费)、病房、手术室、恢复区的日间手术中心,由日间手术中心对全院日间手术集中管理。 

开展日间手术,医院应开设麻醉门诊,具备 24 小时应急抢救体系,设立专用的日间手术随诊电话。相关场所内必须配备除颤仪、抢救车等抢救设备。试点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效率等综合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可在绩效方案中对试点科室和手术医师、手术团队予以适当倾斜。 

四、日间手术开展的技术条件 

(一)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的授权

1.经医疗机构授权,具备相应级别手术或麻醉资质,能够熟练完成相应的手术或麻醉。

2.具备良好的医德及沟通能力。

(二)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

各医院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荐的目录(见附件)中选择部分病种及术式开展日间手术,并将确定的日间手术病种、临床路径,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具体病种和术式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治疗某疾病标准的、成熟的、疗效确切的手术;

2.流程安全、程序相对固定,便于统一标准和管理的手术;

3.围手术期出血风险小;

4.术后气道损伤风险小;

5.术后能快速恢复饮食;

6.手术持续时间短(最长不超过 180 分钟);

7.术后疼痛可以良好控制的手术(口服药可缓解);

8.不需要特殊术后护理;

9.术后经短暂恢复能够达到出院标准。

(三)日间手术患者筛选

1.由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评估后,认为符合日间手术相关要求;

2.非全麻手术:ASA分级I-II级,ASA分级III级但全身状况稳定三个月以上;全麻手术:ASA分级I-II级,原则上年龄在 60 岁以下;

3.意识清醒,无精神疾病史,围手术期有成人陪伴;

4.患者本人愿意接受日间手术,对手术方式及麻醉方式理解并认可,患者和家属理解围手术期护理内容,愿意并有能力完成出院后照护;

5.有畅通的通讯方式,建议患者术后 72 小时内居住场所距离医院不超过 30 分钟车程,便于随访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四)日间手术临床路径

开展日间手术的病种均应按临床路径管理。日间手术病种临床路径内容包括:确定病人符合纳入日间手术标准,术前检查项目,麻醉选择,手术操作,术后医嘱和常规护理内容,留观时间,术后可能的并发症和处置预案,随访内容、频度与时间,出院后健康指导书。在日间手术治疗中或术后恢复期间出现日间手术临床路径变异的、出院后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需转普通住院治疗。

五、日间手术实施流程

(一)入院前环节

1.医师根据授权,在需要住院诊疗的患者中初筛适合施行日间手术的病例,书面告知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采取日间手术治疗、住院手术治疗及门诊诊治(未行手术治疗)三种模式的可能性及各个模式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经其签字同意后,为其办理日间手术住院号,开具相应检查项目。

2.患者完成相关检查经全面评估后,符合实施日间手术条件的患者经预约办理日间手术入院手续。 

3.入院前宣教:通识教育、心理疏导、饮食指导、用药指导及手术注意事项的强化。

4.确认手术日期和时间,并通知患者按期入院。

(二)住院环节

1.患者身份识别;

2.常规诊疗护理;

3.手术前签署知情同意书等相关医疗文书;

4.按照日间手术路径实施手术;

5.麻醉医师决定是否送麻醉恢复室,达到麻醉恢复标准后送回病房;

6.术后病情观察与护理;

7.出院评估:医师对患者实施评估,符合出院条件者方可出院;

8.出院指导:对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及宣教。对出院后尚需治疗者,医师应开具治疗方案,以出院医嘱形式明确告知患者,患者理解并签字确认。

(三)出院后环节

1.出院随访:出院后第一天务必随访,第一周内不少于 2 次,第二周不少于 1 次,2 周后根据患者情况确定。随访内容:按疾病专科要求随访,并同时完成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以查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2.出院随诊:确保随诊电话 24 小时开通,开启随诊、转诊绿色通道;患者出院后病情变化时要及时随诊。 

(四)其他

病情特殊,住院时间超过 48 小时的,转为普通住院患者进行诊疗。 

六、日间手术应急预案管理 

(一)住院期间应急预案管理

全麻患者术后评分(post anesthesia discharge scoring system,PADS)≥9 分时,方可离院,< 9 分或有过敏反应、疼痛不能耐受、呼吸困难等,则应按此预案处置:通知主刀医师或助手查看病人,评估病情,予以相应的救治;如若 24 小时内病情不允许出院,由主刀医生进一步观察处理。如出现术中术后重大并发症需及时报告医务科,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出院后应急预案管理

患者出院后发生突发事件后,接报或接诊的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如病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术日期、出院日期、主刀医师、既往是否合并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初步判断此次突发事件是否和本次手术相关,并对此次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完善的书面记录,同时报告主刀医师和科主任。需急诊急救的,按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实施救治。 

七、日间手术患者的病历要求 

日间手术病历是医务人员在日间手术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标、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日间手术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依据原卫生部《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医院可按照病种制定并应用日间手术表格化病历。

日间手术病历内容应包括:病案首页、日间手术入出院记录、授权委托书、知情同意书、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及评估表、出院评估表、实验室检查及特殊检查、医嘱单等。日间手术患者出院评估不符合出院标准,或有其它原因延迟出院者,应加写病程记录描述具体原因和处置措施,超过 48 小时者,将患者转为普通住院管理,并按普通住院补写及书写病历。在门诊或日间手术住院期间完成的各种检验、检查结果应在住院病历中归档。 

八、日间手术费用结算和医保支付 

(一)日间手术相关费用结算

1.建立日间手术住院号的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院按次收取诊查费等。入院后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按 1 天收取。 

2.建立日间手术住院号后,医院可向患者收取住院押金。按照拟施行日间手术临床路径在门诊完成的各项检验、检查、手术、治疗、护理、使用的药品、医用材料和服务设施等合法的医疗收费项目,出院时统一结算。 

3.建立日间手术住院号后实施日间手术的,其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按日间手术住院规定结算;建立日间手术住院号后因特殊原因终止日间手术路径,转为普通住院治疗的,其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规定结算;建立日间手术住院号后因特殊原因终止日间手术路径,并且未转为普通住院治疗的,其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按门诊规定结算。 

4.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制定各日间手术病种打包收费标准。 

(二)医保支付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市卫生计生委提供的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和病种名单,对试点医院的日间手术费用,通过协议按照病种、术式打包等方式与医院结算。

九、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增补原则

各试点医院应积累经验,在确保诊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病种和术式范围。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荐日间手术目录范围以外,各医院可结合病种特点及医院实际申请新增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对符合日间手术开展要求的病种及术式逐步纳入。 

十、其它要求

(一)各试点医院应加强对日间手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与质量,并于每月 10 日前整理本单位开展日间手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的病种及术式、例数、费用、爽约的患者比例、延期出院患者的比例、1 周内再次入院患者的比例、每位外科医生日间手术室的使用时间、日间手术与住院择期手术的比例、手术当日患者取消手术的例数、存在问题等上报市卫生计生委,每年 12 月底前向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报送年度总结材料,重点内容除上述月报内容外,还应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资源投入、绩效管理、医疗费用控制、医疗技术能力、医疗质控指标、本年度术式清单等内容。 

(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适时对我市医疗机构日间手术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深圳市43个日间手术打包项目及收费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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